商鞅变法

战国时期商鞅在秦国推行的变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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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是战国时期商鞅秦国进行的一场变法改革,提出了废井田、重农桑、奖军功、实行统一度量和建立县制等一整套变法求新的发展策略,深得泰孝公信任。[1]变法开始于公元前356年,贯穿了秦孝公在位期间(公元前361年—公元前338年)。[1]
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即位后决心改革图强,向天下广发招贤令。商鞅(又称卫鞅公孙鞅)离开魏国西入秦国,以强国之术游说秦孝公受到重用。[2]公元前356年,商鞅主持第一次变法,变法的主要内容有:推行“什伍”制,实行“什伍”连坐法;奖励军功,禁止私斗;推行军功爵制度;重农抑商,奖励耕织;推行严刑峻法。公元前350年,商鞅建议将秦国都城迁到咸阳(今陕西咸阳东北),仿效中原各国都城规模建造宫殿,同时进行第二次变法,变法内容有:废除井田制,分授土地;普遍推行县制,在全国设四十一县;统一度量衡制,颁布标准度量衡器;整理军赋;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1][2]
商鞅变法对秦国和后世都有影响,如让秦国的经济得到发展、军事实力增强、地位得到提升,加速了秦国封建化的进程,为秦统一天下和后世法律的制定奠定基础等。但变法中的军功爵制度导致战场亡者增多,社会劳动力减少;重农抑商政策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3][4]古今学者们对商鞅变法褒贬不一,如荀子韩非李斯等认为秦国强大得益于商鞅变法,而贾谊则认为变法破坏了礼法。[5][6][7]

变法背景

变法风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