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秉忠(1216年-1274年),原名刘侃,法号[a]子聪,字仲晦,号藏春散人,谥号文正,邢州(今河北邢台)人[2],元代政治家、文学家、建筑家[3],是元代汉人中唯一一个位封三公的人[4],与张文谦、张易、王恂、郭守敬并称为“紫金山五杰”[5]。
刘秉忠出身官宦世家,曾祖父曾在金朝担任邢州节度副使,父亲刘润任蒙古都元帅府都统。刘秉忠13岁时被作为人质送入蒙古都元帅府,17岁时担任邢台节度使府令史。元太宗十年(1238年),刘秉忠辞去官职,出家为僧,后随海云禅师拜见忽必烈时受到赏识成为幕僚,以布衣身份参预军政要务,被称为“聪书记”。[6]元宪宗三年(1253年),刘秉忠跟随忽必烈出征云南,六年后又跟随出征鄂州(今湖北武昌)。忽必烈继位蒙古大汗后,命令刘秉忠制定各项制度,四年后刘秉忠还俗,被赐名秉忠,担任光禄大夫、太保、参领中书省事、同知枢密院事。期间,刘秉忠主持设计新城元大都,并上奏请求将国号定为大元。至元十一年(1274年),刘秉忠跟随忽必烈前往上都[b],在南屏山的精舍[c]居住,同年八月,刘秉忠端坐离世,享年59岁[2][3]。 刘秉忠作为元朝开国重臣,对元初的政治有着重大贡献,他建议定元朝国号为大元,推进设立中书省和宣抚司,选拔人才,并制定了元朝部分政治体制和典章制度,完善了元初官僚体系与管理制度,帮助忽必烈顺利推行汉法,而他对元大都的规划设计,奠定了北京市最初的城市雏形[9]。除此之外,刘秉忠诗文词曲兼擅[10],作品风格多样,既有潇洒飘逸之风,也不乏沉郁豪迈之气,《元史》中评价他的作品潇洒闲淡,恰如其人[2]。刘秉忠有《藏春集》《平沙玉尺经》等传世。[11]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