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可支配收入指个人收入扣除向政府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遗产税和赠与税、不动产税、人头税、汽车使用税以及交给政府的非商业性费用等以后的余额。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2]
居民可支配收入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以用来衡量人民的生活水平和购买力,为制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策提供重要参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还为计算一些反映收入分配状况的指标提供数据基础,为制定收入分配相关政策,解决不 平衡、不充分发展问题提供数据支撑。[3] 城镇和农村的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数据的覆盖人群变化:一是计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时分母包括了在城镇地区常住的农民工,计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时分母不包括在城镇地区常住的农民工;二是由本户供养的在外大学生视为常住人口。[3] 基本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