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分工论

法国社会学家涂尔干的博士论文
《社会分工论》(De la division du travail social)是法国社会学埃米尔·涂尔干1893年的博士论文,也是其第一部著作,同年在巴黎出版。涂尔干持功能主义的思想,认为社会是多元的、由部分组成的,为了维持社会整体的协调与运转,必须达成一种平衡,而这种平衡和联系的建立则依赖于社会分工。《社会分工论》的中心思想是,劳动分工并不是纯粹的经济现象。在该书中,涂尔干提出了“社会团结”“集体意识”“社会分化”等社会学概念,对历史发展中的社会进行“机械团结社会”与“有机团结社会”的二元区分,围绕劳动分工的功能、原因和条件、反常形式三个主题展开全篇。[1]

版本信息

1893年,法文版《社会分工论》在巴黎出版,后被译为英文、中文等多种文字译本。1935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王力翻译的中译本;2000年,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了渠敬东翻译的中译本,ISBN:9787108014054;[1]2020年,商务印书馆出版了渠敬东翻译的中译本,ISBN:9787100141000。[2]

作者介绍

埃米尔·涂尔干(Émile Durkheim,1858-1917),又译迪尔凯姆、杜尔凯姆、杜尔干等,法国社会学家、首位社会学教授,《社会学年鉴》创刊人,社会学学科奠基人。1858年生于法国埃皮纳尔的一个犹太人家庭,受家庭宗教传统的影响,涂尔干对宗教问题和道德问题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尤其在其晚年,宗教问题成为他学术研究的主要内容。1887年,涂尔干波尔多大学开设社会学讲座,1892年,于巴黎大学任社会学与教育学教授。对于社会学来说,涂尔干卡尔·马克思马克斯·韦伯并列为三大学科奠基人,他主张社会学从哲学中分离出来,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而存在,并明确界定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即社会事实。涂尔干代表作包括《社会分工论》(1893)、《自杀论》(1897)、《宗教生活的基本形式》(1912)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