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贝尔化学奖

化学领域作出最重要发现或发明的科学奖项
诺贝尔化学奖(英语:Nobel Prize in Chemistry瑞典语:Nobelpriset i kemi)是根据阿尔弗雷德·伯恩哈德·诺贝尔(Alfred Bernhard Nobel)1895年的遗嘱,以其部分遗产作为基金而设立的五个诺贝尔奖之一,旨在奖励在化学领域里做出突出贡献的科学家。[4]
诺贝尔化学奖由瑞典斯德哥尔摩瑞典皇家科学院(the Royal Swedish Academy of Sciences)颁发,首次颁发时间是1901年,获奖者为荷兰化学家雅可比·亨利克·范霍夫(Jacobus Henricus van't Hoff)。[1][5]自1901年至2022年,该奖项已颁发114次,共有189位得主,其中女性获奖者8位。[2]
截至2023年,诺贝尔化学奖历史上最年轻的获奖者为让·弗雷德里克·约里奥-居里(Frédéric Joliot),1935年在他35岁时与妻子伊雷娜·约里奥-居里(Irène Joliot-Curie)共同获得诺贝尔化学奖。[6]迄今为止,最年长的诺贝尔化学奖获得者是约翰·班尼斯特·古迪纳夫(John B. Goodenough),他在2019年获得化学奖时已经97岁,他同时也是诺贝尔奖所有奖项中年龄最大的获奖者。[1][7]诺贝尔化学奖史上有两位德国得主被阿道夫·希特勒当局强迫拒绝诺贝尔奖,他们分别是1938年的理查德·库恩(Richard Kuhn)和1939年的阿道夫·布特南特(Adolf Butenandt)。[1]

起源与发展

诺贝尔奖是根据阿尔弗雷德·伯恩哈德·诺贝尔的遗嘱而设立的。1895年11月27日,诺贝尔先生去世的前一年,他签署了最后一份遗嘱。[8]在遗嘱中诺贝尔要求:“请将我的财产变做基金,每年用这个基金的利息作为奖金,奖励那些在前一年为人类做出卓越贡献的人。”[4]1900年,诺贝尔基金会成立来管理他的遗产,遗嘱执行人是朗纳·索尔曼(Ragnar Sohlman)和吕多尔夫·利耶奎斯特(Rudolf Lilljequist)。[9][8]在遗嘱通过后不久,挪威诺贝尔委员会成为诺贝尔和平奖的颁发机构。随后,其他的诺贝尔颁发机构也相继揭晓,分别是卡罗林斯卡学院瑞典文学院和瑞典皇家科学院诺贝尔基金会随即制定了颁发诺贝尔奖的指导方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