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甘肃省下辖地级市,别称“镍[niè]都”,位于甘肃省中部。截至2022年末,金昌市下辖一区一县、12个乡(镇),境域面积7548.98平方千米,常住人口438026人,全年生产总值522.52亿元。[1][7][8] 金昌市地形以山地、平原为主,属大陆性温带干旱气候。早在原始社会时期,金昌市境内就已有人类生活的痕迹。西汉武帝置郡县,元置永昌路,明置永昌卫,清改为永昌县。1949年9月永昌县解放并成立永昌县人民政府,隶属武威专员公署。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金昌市。[9][10][11] 金昌市是资源型工矿业城市,三次产业占比为7.7:66.6:25.7。工业结构体系以有色金属新材料、化工、新能源、新型建材、机械制造、纳米材料为主体,建成 了金川、河西堡和永昌三大工业园区,是中国首批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国家新材料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国家新能源示范城市、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驻金省属国有企业金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世界领先的镍钴生产基地、铂族金属提炼中心和中国北方地区最大的铜生产企业。[1][12][13] 名称来历
永昌县名始于元朝,意为“永远昌盛”,元世祖至元十五年(1278年)置永昌路。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置永昌卫。清雍正三年(1725年)改名永昌县。1981年2月国务院批准设立金昌市,将永昌县和金川镇划归金昌市领导。因境内有金川河,取“金””字,因金昌系从永昌县析置,取“昌”字,二字相合为市名,意为“聚金汇川、永远昌盛”。又因金昌市镍矿资源丰富,产量居世界第三位,故称“镍都”。[1][1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