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

互联网节目或活动中担当主持内容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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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播(Network anchor[1])指的是通过互联网平台,负责策划、编辑、录制等工作,由自己担任主持的职业[3],主要类型网络主播按照内容分为秀场主播、游戏主播、其他主播,秀场主播和游戏主播居多[2],其收入主要包括观众打赏、工资薪金、动态奖励推广费、平台奖励、坑位费、佣金、销售提成、衍生副业所得等多种形式[4]
国际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16年,字节跳动推出了短视频应用抖音。随后在2017年,字节跳动收购了musical.ly并将其与TikTok合并,正式进入国际市场。2020年,受疫情影响,线上购物需求激增,直播电商在海外市场逐渐兴起。[5]美国较为重视直播平台,但其发展速度不及中国。整体来看,美国直播平台主要为游戏直播,并且覆盖群体有限,直播观看习惯仍待养成,2022年,美国直播电商的总销售额约为170亿美元。韩国是网络直播最早开始流行的国家,韩国的网络直播平台非常多样化,[5]截至2021年12月,中国网络主播账号数量达到1.4亿个,活跃账号约1亿个,其中月开播时长不低于15小时的账号数量达1053.4万个[6]。截止2023年,中国已有1508万名职业主播,网络主播群体已逐渐呈现高学历化、年轻化、职业化趋势。[7][8][9]
网络主播这个职业也引起了许多社会争议,2022年,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网络主播行为规范》以约束网络主播的行为。[10][11][12][13]2024年7月3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19个新职业,网络主播的职业身份在“国家确定职业分类”上首次得以确立。[14]

历史沿革

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