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五年,自2023年3月开始。[2]
根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规定,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于2023年1月选出,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共2977名。[3][4]截至2026年6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858人。[1][5][6][7][8][9][10][11][12][13]
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于2026年3月5日上午开幕,3月12日下午闭幕,会期8天,共安排3次全体会议。[14]

发展历程

2021年12月24日,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议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