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爱是中国战国时期墨子的主要思想,与"爱有差等"相对,指一种以人人平等相爱为特征的爱人原则,认为爱人当"兼"而不"别",不分亲疏远近、尊卑上下做到"爱无差等"。《墨子》中有《兼爱》三篇,阐述其主张。兼爱是对儒家爱有差等的爱人原则的反对否定,多受到儒家的批评,如孟子曾骂墨子:“无君无父,是禽兽也”。[3] 战国时期,天下大乱。墨子看到当时国与国互相攻伐,家与家互相抢夺,人与人互相残害,强凌弱、众暴寡、贵傲贱、智诈愚等一系列罪恶的社会现象,决心加以救治。他认为天下一切祸乱都是由于"不相爱"引起的,人人都知道自爱其身、自爱其家、自爱其国,而不爱他人之身、他人之家、他人之国。在思想层面,一方面,周代“养三老五更”的礼制成为兼爱思想中泛爱倾向的理论渊源;另一方面,墨子所处时期的儒学呈现出形式化与奢靡化的趋势,因此,墨子提出了包括兼爱在内的一系列补偏救弊的思想主张。墨子提出兼爱,认为只要国与国、家与家、人与人之 间相互爱护,不分人我、彼此,爱人若己、为人犹为己,由此就能避免国与国、家与家、人与人相互攻伐、篡夺,最终实现天下和调。墨子以兼爱为其社会伦理思想的核心,提出“兼相爱,交相利”,把兼爱与实现人们物质利益方面的平等互利相联系,表现出对功利的重视,墨子尚贤、尚同、节用、节葬、非攻等主张均以兼爱为出发点,他希望通过提倡兼爱解决社会矛盾。兼爱以天志为源头,引导出天爱万物,养万物,包容万物。得出人也该爱万物,养万物,包容万物。[1][2][3] 兼爱思想作为墨家理论的核心,其对学术与社会的影响随着墨家的没落而逐渐消失于主流学说。然而,作为曾在先秦时期盛极一时的思想主张,兼爱仍在历史的不同时期发挥过作用,如道教曾在一定程度上援引兼爱的理论内涵来充实自己体系中的神仙形象,隋唐时期 也出现过“儒墨为用”的学术争论。及至近代,诸多思想家将兼爱与博爱、社会主义思潮相会通,使兼爱思想焕发出新的理论活力。从社会文化层面来看,兼爱思想是“侠”文化的源头,中国的侠客精神背后是对不同阶层的人同等的关爱与对“义”的重视,这种独特的文化特点正是由兼爱所引申出,并以小说、戏剧等模式丰富了兼爱思想的内涵。[1][4] 提出者
墨子,生卒年不详,姓墨名翟,战国时期至唐宋年间皆持此论,自元代开始有争议。[5]春秋战国时期鲁国人(又说宋国人或楚国人),[6]思想家、政治家、墨家学派创始人。[7]墨子自称是“鄙人”,被人称为“布衣之士”。[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