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案是1995年发生在河北石家庄市电化厂宿舍区的一起冤假错案。1994年8月11日,河北省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发现了一具女尸,衣物脱落且被杂草掩盖。1994年9月23日下午,根据群众举报,在石家庄市电化厂宿舍区,骑着蓝色山地车的聂树斌因被石家庄市公安局郊区分局民警怀疑为犯罪嫌疑人而被抓,[4]后聂树斌因故意杀人、强奸妇女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95年4月27日被执行死刑。[5][6] 2005年王书金(在河南省荥阳市抓获的河北省广平县籍逃犯)自认该案是他犯下的,并且在公安局交代了一些未公开过的案件细节,一审判决后,王书金因公诉人未起诉其在河北省西郊玉米地犯下的案件而上诉。[2][6] 《河南商报》发表了 一篇标题为“一案两凶 谁是真凶”的报道在全国引起了轰动。此后聂树斌的家人、代理律师以及许多新闻界、学术界人士都为此奔走、呼吁,希望重审聂树斌案。[6][7] 2016年6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依法提审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一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并于2016年6月8日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向聂树斌的母亲送达了再审决定书。[8]2016年12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对原审被告人聂树斌故意杀人、强奸妇女再审案公开宣判,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9]2017年3月30日,聂树斌母亲张焕枝收到河北高院寄送的国家赔偿决定书,各项赔偿共计268.13991万元。[10]聂树斌案平反后,2017年10月,聂学生使用国家赔偿金在医院做了手术(膀胱病变)。他们重新装修了旧房子,给儿子聂树斌留了一个房间。 聂树斌案是一起重大冤案,前后历时二十余年方成功改判。该案体现了国家对人权保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正义和法治的精神,是衡量我国人权保障能力和保障水平的标志性案件。[11][12][13]此案复审后,被评选为2016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