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洛克

英国启蒙哲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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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年8月29日 - 1704年10月28日),英国启蒙思想家、哲学家和医生,他被人们称为“自由主义”之父。[1]洛克1632年出生于英格兰西部萨默塞特郡的一户律师家庭,父亲曾在英国内战中追随议会军与保王党作战[2]。早年的洛克求学于威斯敏斯特学校,后进入牛津大学学习并获得学士和硕士学位[2]。洛克毕业后在牛津大学任教,教授希腊语、修辞学和道德哲学[3]
1665年,洛克被任命为外交官出使德国和法国,返回英国后结识并追随财政大臣沙夫茨伯里伯爵[3][4],1682年因后者推翻詹姆士二世的密谋失败,洛克随同流亡荷兰[3]
光荣革命胜利后,洛克返回英国并在新政府中任职,后因为身体原因辞去公职并潜心学术研究直至1704年去世[3]
洛克主张宗教宽容,并以社会契约理论来阐释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他的心理理论被称为现代身份和自我概念的起源,也影响了后来大卫·休谟让·雅各·卢梭、与伊曼努尔·康德等人的著作,他也是“三权分立”的提出者,他的思想深刻影响了启蒙运动的发展,并对此后各国的宪政实践起到了重要作用[5][6][7][8][9]
洛克的代表作包括《人类理解论》《政府论》《论宗教宽容》和《基督教的合理性》等[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