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回购

场内公开收购和场外协议收购
股票回购(Share Repurchase)[1]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2]
股票回购起源于20世纪50年代的美国资本市场,最初只有少量案例,伴随税差理论的提出和美国敌意收购浪潮的推动使其逐渐成熟,成为稳定股价和完善股利分配的重要工具。中国资本市场和股票回购的相对较晚,1992年大豫园股票回购案例成功实施,才将股票回购引入中国市场,之后逐年增多,如青岛啤酒深高速回购H股案例。但受限于相关政策法律,整体规模较小。直到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推行,股票回购才在中国正式开展,后伴随相关法规出台,股票回购逐渐受到上市公司的青睐。[3][4][5]
股票回购的动因包括稳定公司股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股权激励计划的来源以及巩固既有控制权,防止敌意收购等。股票回购的方式主要有公开市场回购要约回购私下转让等方式。[6][7]其积极作用包括提高股价、改善资本结构、提高股东持股比例、向市场传递公司股价被低估的信号、增加公司的价值等。[5][8]
A股市场回购热潮持续升温。截至2023年10月20日,已有1235个回购方案得到全面实施,涉及公司达到891家,其中165家公司的回购金额超过亿元。美的集团中联重科海康威视在回购金额上位居前列,分别完成了27.05亿元、26.40亿元和26.09亿元的回购金额。[9][10]

基本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