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收资本(英文名:Paid-in Capital[1])是指投资者根据企业章程、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式,将各种财产作为投入企业的资本,是企业注册登记的法定资本总额的来源,它表明所有者对企业的基本产权关系。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集体资本、法人资本、个人资本、港澳台资本和外商资本等。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是指投资者出资或股东股份在企业所有者权益中的比例。这个比例决定了投资者或股东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权力和参与程度。同时,实收资本的构成比例也是企业据以向投资者进行利润或股利分配的主要依据,并在企业清算时确定所有者对净资产的要求权。[2]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投资者在进行实收资本投资时可以选择多种方式来投入资本。实收资本按照投资形式可划分为货币资金、实物和无形资产三种。无形资产是指不能触摸到的、无形的但有经济价值的资产,例如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一般不得超过企业注册资金的70%,按投资各方确认的 价值作为实收资本入账。[3]
当股东向企业认缴注册金时,会计应该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实收资本(相应金额)。该方法是当前最常见的处理实收资本的方式之一,符合大多数有权获得注册金的公司的需求。[4]当股东以实物形式(如房屋、机器设备等)向公司投入资产时,会计会按照评估确认价值的原则,在固定资产账户借方记录金额,而在实收资本账户贷方记录相应的金额。这种方法用于处理固定资产的再投入,例如用于扩大公司规模或提升生产能力。此外,股东投入无形资产时,会计会按照 评估确认值的原则,在无形资产账户借方记录金额,而在实收资本账户贷方记录相应的金额。[4] 实收资本概述
实收资本及其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