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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恩令-抖音百科
《推恩令》是西汉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汉武帝颁布的一项“削藩”政令。[1] 西汉初,汉高祖刘邦分封同姓诸侯和异姓诸侯,实行郡国并行制,在稳定政局的同时也使得诸侯国的实力越来越强大,甚至开始威胁到中央集权。从汉高祖到景帝,均颁布了多项政策,试图限制诸侯王的势力。如“白马之盟”[2]“除诸侯相国法”[2]削藩策、左官律和附益法等。其中景帝颁布《削藩策》引发了“七国之乱”。叛乱虽被平息,诸侯王势力依然很大。[3][4]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汉武帝继续削弱诸侯国势力,采纳主父偃“令诸侯得推恩分子弟”的建议,正式施行推恩令。[1]推恩令的核心内容是通过命令诸侯王将王位的继承,由原来只传给嫡长子,改为长子、次子、三子共同继承。新封侯国不再受王国管辖,直接由各郡来管理,地位相当于县。这项政令本质是在郡县制的基础上的改进。嫡长子继承的土地后依旧是诸侯王,庶子继承的土地后称为列候归郡县管辖,形成直属于中央政权的侯国。[5]该法令通过温和的手段逐渐削弱诸侯国的势力。[1] 实施背景
西汉初年,汉高祖认为秦朝的早亡与皇室力量的单薄有很大关系,于是采取了郡国并行的管理制度,分封了同姓诸侯和异姓诸侯。当时,地方共有54个郡,但中央直接管辖的不到5个,诸侯国就占了40个郡。在这一体制下,出现了一些强大的诸侯国,对中央集权造成威胁。于是,汉高祖与功臣集团、诸侯王立下白马之盟,将分封标准限定在刘姓皇族范围内。[1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