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省下辖的地级市。[4]位于辽宁省北部,和吉林省、内蒙古自治区接壤,属于三省区交界城市。[3]全市总面积12985平方千米。[1]2023年末,全市总人口(户籍人口)达275.4万人。[5]全市除了汉族外有满族、锡伯族、朝鲜族、蒙古族、回族等37个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20%。[11]
铁岭市山地和丘陵分列东西两侧,中部为辽河平原。[12]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主要特征为冬季寒冷干燥,夏季温热多雨,雨热同季日照丰富,干湿季节分明。 [2]铁岭历史悠久,7000年前就有人类生息活动。[13]夏、商、西周时期,为青州属地。[4][14]南北朝时期,处于契丹领地内。[14]917年,辽太祖设置机构冶炼银子,改为银州。[4]清光绪三十三年铁岭境域属东三省总督。[4]1984年9月20 日,省辖铁岭市成立,[14]2002年至今,铁岭市辖银州、清河2区,调兵山、开原2市,铁岭、昌图、西丰3县。[4]2024年,铁岭市地区生产总值778.6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3.8%。[6]
铁岭市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和文化的城市。其雄厚的农业资源、丰富的煤炭资源和强大的电力工业,被誉为“辽宁粮仓”“能源之城”。也是知名的“冠军之乡”“小品之乡”,是具有鲜明的文化特色的城市。[15]
命名
铁岭县名源于铁岭卫,明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明太祖朱元璋在古铁岭(今朝鲜半岛咸兴附近)依元代疆域设立铁岭卫,旋即徙铁岭卫于今沈阳东南奉集堡,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四月移卫治于银州(即铁岭市),清康熙三年(1664年)六月废铁岭卫改铁岭县。[16]铁岭之名沿用至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