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洛大鼓,又称"说书",是流行于洛阳等豫西地区的传统地方曲种之一。演唱者敲击书鼓打钢板站唱,乐师用坠胡、三弦、二胡等伴奏的演出形式,早期又称为“鼓碰弦”“大鼓书”。[2][3][4] 河洛大鼓起源于清末民初,结合了洛阳琴书和南阳大鼓的唱腔,以及河南坠子中的伴奏乐器坠胡,后又加入了三弦、二胡等伴奏乐器进行演奏。[5][6]河洛大鼓语言上运用了河南方言,唱腔上运用了“板腔体”结构,采用对白等方法,或叙事或抒情地演绎一个个经典的人物故事。在民国时期,河洛大鼓经过传承人的创新发展后形成了武书派、文书派等不同流派。[2][5][7]比较著名的曲目有《刘公案》《红灯记》《拉荆笆》等。[8][9]新中国成立后,河洛大鼓在国家和政府的重视下,正式定名为“河洛大鼓”,创办了各种曲艺组织及曲艺活动,发行了音像磁带等,使河洛大鼓得到了极大地发展。[6][10][11]80年代后,河洛大鼓在新媒体等的冲击下,开始逐渐式微。[5]2006年5月,河洛大鼓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2]。 历史沿革
背景起源
河洛大鼓产生于清末民初,属于河南四大曲种之一,融入了洛阳琴书和河南大鼓书的唱腔特色而形成,流行于中国洛阳、偃师、巩义等地区。河洛地区位于中国黄河中游,是华夏文明的发源地,河南洛阳位于河洛地区的中心地带,有着优越的气候、地理等自然条件以及十三朝古都沉淀下的文化底蕴,孕育了独具特色的“河洛大鼓”。[10][13][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