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雪鸥强行驾车致人死亡案,亦称杨雪鸥停车案、北京女司机强行驾车拖死收费员案,是2013年1月27日发生在中国北京的一起刑事案件。[1][2][3][4] 2013年1月27日,女司机杨雪鸥在北京西城的京联顺达停车场内,因40元的停车费与停车管理员丁某发生纠纷,之后在丁某手拽车门的情况下,仍驾车快速离开,致使丁某被甩出倒地死亡[3][5],案发后,杨雪鸥在其父亲杨松柟的包庇下,逃往辽宁省葫芦岛市[6]。经警方侦查介入,1月29日,杨雪鸥在葫芦岛市被警方控制,1月30日,杨松柟向警方投案。[7]此后,检方以杨雪鸥涉嫌故意杀人罪,杨松柟涉嫌窝藏罪对杨雪鸥父女俩提起公诉,丁某家属提出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要求杨雪鸥赔偿死亡赔偿金72万余元、丧葬费等共88万余元。[8][3] 2013年12月12日,该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杨雪鸥承认检方指控的事实,但对检方指控的故意杀人罪提出异议,杨松柟则承认了检方指控的包庇罪,该案未当庭宣判[4]。直至2014年4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雪鸥有期徒刑10年,以窝藏罪判处杨松柟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赔偿死者家属丧葬费等43338.5元[7]。一审宣判后,杨雪鸥不服,提出上诉。2015年1月8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杨雪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9]此后,杨雪鸥因在服刑改造期间,积极改造,获得减刑五个月(实际刑期为2013年1月29日起至2017年8月28日止)。[9] 背景
杨雪鸥(1984年3月25日-),女,汉族,出生于北京市[9],2004年考得执照。案发时,杨雪鸥所驾驶的牧马人越野车为其男友于2013年1月22日刚为其购得,使用临时号牌。[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