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昌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
郭永昌,男,1963年4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漯河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外贸局局长,1997年7月任漯河市源汇区区长,2001年4月任漯河市源汇区委书记,2004年4月任信阳市委常委、固始县委书记,2008年2月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3][2]
2009年2月,因经济问题被“双开”后因受贿罪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4][5]。2012年6月、2014年9月,郭永昌先后被减去有期徒刑9个月、10个月,2014年12月27日,郭永昌刑满出狱。[2][1]

人物经历

郭永昌,男,1963年4月出生,1983年7月参加工作。[1][2]
1997年,34岁的郭永昌担任漯河市源汇区区长。[6]2001年4月,任漯河市源汇区委书记。[3]2004年4月,任信阳市委常委、固始县委书记[3]2008年2月,郭永昌离开固始县,历任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7]国家信访局副局级信访督察专员。[3][8]2009年2月,郭永昌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处理。[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