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子业

中国历史南北朝时期南朝宋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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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子业(449年2月25日~466年1月1日),小字法师,南朝宋第六位皇帝,祖籍彭城郡彭城县(今江苏省徐州市)人,南北朝时期著名暴君[1],在位两年,是宋孝武帝刘骏长子,母亲为文穆皇后王宪嫄[1][2][4][5][6]
年幼时,刘子业被其父留在了都城建康(今江苏省南京市),数次险些被害死。刘子业少好读书,粗有文采,通晓《孝经》。元嘉三十年(453年)四月,刘子业的父亲刘骏登基为帝,而刘子业便被立为皇太子。大明八年(464年)闰五月二十三日,刘子业的父亲宋孝武帝驾崩,身为皇太子的刘子业,便在当天登基为帝,年号“永光”,登基后大赦天下。 即位之初,刘子业在政治经济上采取了一些措施,对官员进行了任用,在行政和制度方面进行了一些改革,恢复宋文帝元嘉时期的制度,同时也对货币进行了改铸。然而,刘子业在位期间,戴法兴刘义恭柳元景颜师伯、刘德愿、沈庆之等大臣接连被其诛杀,而其叔父兄弟等宗亲,也大多都遭其折辱杀害。景和元年十一月三十日(466年1月1日),刘子业遭到湘东王刘彧等人弑杀,时年17岁,安葬于丹阳郡秣陵县南郊坛西。刘子业死后,局势混乱,刘彧继位。[1][2][4][6][7][8]
南朝史学家沈约唐朝史学家李延寿均认为刘子业身负多种恶行,是自取灭亡。[1][9]

人物生平

年少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