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庄

东汉第二位皇帝
刘庄(公元28年—75年)[1]字子丽,原名刘阳,汉光武帝刘秀第四子,其母为光烈皇后阴丽华。刘庄是东汉第二位皇帝,于公元57年-75年在位,是为汉明帝。[2]
建武四年五月甲申日(28年6月15日 ),刘庄生于常山郡元氏县(今河北元氏县西北)。[1] 刘庄起初被封为东海公,后来进封东海王建武十九年(43年),刘庄被立为太子。中元二年(57年),刘庄即位。[3]刘庄即位后,对内发展儒学,[3]引入佛教,[4]整顿吏治,设立了一年一度的考察黜陟制度,多次下诏减免赋税徭役,规定后妃之家不得封侯干政,[3]使得政治清明,十二年(69)派王景修理汴渠[5]使黄河水患得以解决;对外先后派窦固北征匈奴[6][7]班超出使西域[8],设立西域都护[3],保障了边境的安稳。刘庄在位期间励精图治,使得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人口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里增长一千三百余万[9],国力迅速发展,与其子汉章帝刘炟时期并称为“明章之治”。[3]
后汉书评价汉明帝善于刑事诉讼,法令分明,日晏坐朝,枉屈不明的问题都能得到处理。公元75年,刘庄去世,享年四十八岁,庙号显宗,谥号孝明皇帝,葬于显节陵。[2]

人物生平

年少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