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庄(公元28年—75年)[1]字子丽,原名刘阳,汉光武帝刘秀第四子,其母为光烈皇后阴丽华。刘庄是东汉第二位皇帝,于公元57年3月29日-75年9月5日在位,是为汉明帝。[2][3] 建武四年五月甲申日(28年6月15日),刘庄生于常山郡元氏县(今河北元氏县西北)。[1] 刘庄起初被封为东海公,后来进封东海王。建武十九年(43年),刘庄被立为太子。中元二年(57年),刘庄即位。[4]刘庄即位后,对内发展儒学,[4]引入佛教,[5]整顿吏治,设立了一年一度的考察黜陟制度,多次下诏减免赋税徭役,规定后妃之家不得封侯干政,[4]使得政治清明,十二年(69)派王景修理汴渠,[6]使黄河水患得以解决;对外先后派窦固北征匈奴[7][8]、班超出使西域[9],设立西域都护[4],保障了边境的安稳。刘庄在位期间励精图治,使得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人口在不到二十年的时间里增长一千三百余万[10],国力迅速发展,与其子汉章帝刘炟时期并称为“明章之治”。[4] 后汉书评价汉明帝善于刑事诉讼,法令分明,日晏坐朝,枉屈不明的问题都能得到处理。永平十八年八月壬子日(75年9月5日),刘庄驾崩于洛阳东宫前殿,时年四十八岁,在位十八年。庙号显宗,谥号孝明皇帝,葬于显节陵。[2]
人物生平
年少有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