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审判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问题所作的解释,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具有约束力,是办案的依据。

法律效力

司法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种,属正式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应用问题所做的说明。司法解释具有法律效力,但是不可以与其上位法即宪法和法律相冲突。法院判决时可以直接引用司法解释。[2]

解释发布

2012年8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决定》。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结合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解释。[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