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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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建城〔2015〕89号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管理办法》。该《办法》分总则、申办、筹办和运营、后续管理、附则5章25条,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2009年印发的《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管理办法》(建城〔2009〕286号)予以废止。
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订《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城〔2015〕8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北京市园林绿化局
,
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
,
上海市
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重庆市
园林事业管理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