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管理办法

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管理办法
2015年6月2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以建城〔2015〕89号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管理办法》。该《办法》分总则、申办、筹办和运营、后续管理、附则5章25条,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解释。2009年印发的《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管理办法》(建城〔2009〕286号)予以废止。

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订《中国国际园林博览会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城〔2015〕89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