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自由主义

一种政治经济哲学理论
自由主义英语:Neo-liberalism)指是在古典自由主义思想的基础上建立的新的自由主义理论体系,最早出现于 20 世纪 20 年代早期,是为了应对自由主义在欧洲的崩溃和社会民主主义德国奥地利的兴起,[2]其中定义是:在继承资产阶级古典自由主义经济理论的基础上,以反对和抵制凯恩斯主义为主要特征, 适应国家垄断资本主义国际垄断资本主义转变要求的理论思潮、思想体系和政策主张。[3]其理论来源包括洛克的财产权理论、法国重农学派提出“自然秩序”理论、英国古典经济自由主义,庸俗经济学的经济自由主义,其中英国古典经济自由主义是最重要的理论来源。[4]
其产生经历了创立、受冷落与自我雕琢、勃兴、全球化时期,[5]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西方经济学中出现以米塞斯哈耶克李普曼等人为代表的经济自由主义思潮,以自由放任为原则,以私有制为基础,强调市场至上,反对国家干预,既抨击凯恩斯主义,又反对社会主义[5][6][7][8]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主张通过政府干预推动经济增长的凯恩斯主义通过“罗斯福新政”的成功实施,使凯恩斯主义上升为资本主义世界的主流经济学,新自由主义不受重视。[5][9]20 世纪 70 年代凯恩斯主义失灵导致滞胀危机、拉美国家的债务危机、垄断资本主义的全球扩张带来新自由主义快速发展,[10]新自由主义阵营里的哈耶克弗里德曼获得诺贝尔奖,扩大了新自由主义的影响力,[6]美国总统里根和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推行新自由主义改革,新自由主义开始成为英国、美国等国家的经济学主流观点,迎合了资本主义从国家垄断向国际垄断过渡的需要,成为主流经济学派。[4]1990年,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美国财政部及其他地区部分机构推出了“华盛顿共识”,新自由主义从学术理论变为国际垄断资本主义的经济范式[5][10]在经济上体现为贸易自由化、财产市场化、私有化[11][12]政治上体现为否定公有制、否定社会主义、否定国家干预,[13]国际关系领域强调通过国际组织 、多边制度与国际法对国际生活进行调控与必要的管制。[14]
因主张不同,内部划分为不同学派,如以哈耶克为代表的伦敦学派,[1]广义上还包括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现代货币学派、[15]罗伯特·卢卡斯为代表的理性预期学派、[15]公共选择学派和以保罗·罗伯茨为代表的供给学派等。其中伦敦学派是最彻底的自由主义;现代货币学派是新自由主义中影响最大的学派,二者也是极端的自由主义;理性预期学派公共选择学派则是创新型新自由主义。[4]但其发展过程中,没有带来预期的效果,大卫·哈维福柯都曾对其进行过批判,[9][16]前者认为新自由主义在解决资本的流动和积累问题的同时,造成高失业率、低福利、生态危机和社会动荡,且加剧两极分化;[11]后者认为新自由主义不是一种普世真理,而是现代资产阶级社会发展的伴生物,是西方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17]英国美国日本智利等国家都进行过新自由主义改革,但几乎都发生了经济萧条甚至是经济衰退。[18]

内涵

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