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实录共有13部,后人合称为《清实录》,又名《大清历朝实录》《清历朝实录》,计4363卷,是记录清代历朝皇帝执政活动的官修编年体史料汇编。清代官方《清实录》藏本,现藏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北京故宫博物院图书馆、北京大学图书馆以及辽宁省档案馆中,当前流行版本为中华书局影印出版的60册16开精装本。 《清实录》的编修贯穿清代始终,每代皇帝的实录编纂[zuǎn]工作自下一任皇帝即位后启动。实录以各朝皇帝庙号、谥号命名。[1]《清实录》编修材料来源广泛,包括谕旨、奏疏、起居注等。内容涵盖政治、经济、文化、外交、宗教、教育、军事、旗务、民族、外交等诸多方面。清代皇帝重视实录的学习,规定日讲官每日为皇帝进讲祖宗实录一卷。[2] 清实录一般抄录五部,藏于皇史宬[chéng]、乾清宫、内阁实录库和盛京崇谟阁中。[1]《清实录》是研究清史、编写方志的重要材料,也是中国现存历代实录中最完整的一部。尽管在实录编修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着一些修饰、篡改部分史实的情况,但总体来说,这种改动是有限的。近现代以来,《清实录》的史料价值一直为世界史学研究学者所重视。[1] 书名
实录是中国古代传统的编年体官修史书,该名称最早出现于《汉书·司马迁传》中,班固称赞司马迁写史“不虚美,不隐恶”,可以称之为实录。[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