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

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
股指期货(Stock Index Futures)[1]全称为股票价格指数期货,又称股价指数期货。[3][5]股指期货是以股价指数为标的物的标准化期货合约,投资者可以通过买入或卖出指数合约来进行交易。[6]通常有合约标准化、集中化交易、对冲机制、杠杆效应、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等特征。[7]股指期货与普通商品期货的最大区别是股指期货没有实际的标的资产,而商品期货的交易对象是具有实物形态的商品,例如农产品和金属等。[8]
股指期货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1982年2月24日,美国萨斯期货交易所推出了股指数期货合约——价值线综合指数期货合约。[9]该合约首只股指期货合约的标的物。[10]中国的首个股指期货的标的是沪深300指数,在2010年由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推出。[2]其合约构成一般有标的指数、合约价格、保证金、交割和结算方式、交割月份、交易时间、交易单位以及最小变动价位。[11][12][13]而交易制度一般包含保证金制度、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价格限制制度、强行平仓制度、大户报告制度。[14]
股指期货是一种衍生产品,是股票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产生的必然结果。[15]股指期货交易已成为金融期货甚至所有期货交易品种中的第一大品种。[3]具有价值发现、套期保值、资产配置、套利工具、多样化投资、杠杆等功能。[16][17][4][13]影响其价格的因素错综复杂,其中既有宏观经济方面的因素,也有投资或投机者心理方面的因素。[18] 主要包括供求关系、标的物、投资者心理因素、政治和政策因素、经济周期、通货膨胀、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汇率变动、主要成分股价格变动等因素。[18][19]同时需要注意股指期货存在的风险,通常有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杠杆风险、交割风险等。[20]

基本概念

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