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约公元前390年—前338年),姬姓,公孙氏,名鞅,卫国人(今河南省)。战国时期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军事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国君后代。[1][2][3]商鞅早年受法家思想影响,形成了自己对“法”的独到认识,[4]后来在秦国因战功受封于商邑,号称“商君”,后人一般称他为商鞅。[5] 商鞅受李悝、吴起等法家人物的影响,“少好刑名之学”,形成了自己对“法”的独到认识[6][a],曾经担任过魏国国相公叔痤的中庶子。公孙痤病重之时向魏惠王推荐商鞅,魏惠王没有任用他。[3]公元前361年秦孝公发布招贤令[2],身处魏国的商鞅听说后便带着魏国改革家李悝的《法经》西入秦国,[7]并得到秦孝公的赏识,先后被任命为左庶长、大良造,在秦国先后两次推行变法,使秦国成为富裕强大的国家,史称“商鞅变法”。[8][2][3]公元前340年商鞅在河西之战中大破魏国收复河西之地,获封商於十五地。[2]公元前338年,秦孝公死后,商鞅被公子虔诬为谋反,战败死于彤地(今陕西省渭南市华州区西南)。尸身被运至咸阳车裂,全家被杀。[9]死后葬于郃[hé]阳(今陕西省合阳县)县东四十里夏阳(今洽川)。[10] 商鞅是中国历史上法治思想的开山人物之一,他在秦国的变法实践是中国古代史最为深刻的社会变革。[11]他在《法经》[b]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秦律》,[12]在政治、经济以及家庭和社会组织方面在秦国进行了深入改革,力主“农战”,“富国强兵”,加强中央集权,以法治国,使秦国迅速崛起,为秦始皇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5]商鞅死后,其思想继承者仍活跃在秦国的政治和思想领域,一般称为“商学派”。[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