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青(1936年11月16日—2022年12月24日),1936年11月16日出生于上海,中国歌剧舞剧院演员、舞蹈表演艺术家,毕业于北京舞蹈学校,代表作有《宝莲灯》《小刀会》《剑》。[2][4][5] 1956年,赵青从北京舞蹈学校毕业。毕业后赵青调入了中央实验歌剧院舞剧团,并于1957年参演了新中国第一部大型民族舞剧《宝莲灯》,扮演女主角三圣母,新型戏剧结构模式使《宝莲灯》演出获得巨大成功,赵青也因此被称为“民族舞剧表演第一人”。[6]此后陆续出演舞剧《八女颂》《小刀会》,编导并主演了《梁祝》《剑》《刑场上的婚礼》等中、大型舞剧。曾任中国舞蹈家协会副主席,中国舞蹈家协会顾问,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等职并多次担任全国政协委员等职,著有《丹青传情》《赵青回忆》等书。[7][8]此外,赵青还在1983年参加首届央视春晚表演歌舞类节目《节日》,后于2012年荣获“中国舞蹈艺术终身成就奖”(由中国舞蹈家协会颁发)。[3][9]2022年12月24日,赵青于北京病逝。[10][11][12] 人物经历
早年经历
赵青父亲是著名电影表演艺术家赵丹,母亲是话剧演员叶露茜。[11][13][14]受抗日战争影响,赵青在11月大时被父母托付给外婆。后传出父亲去世的谣言,一连多年失去音信,母亲因此改嫁,赵青也被留给外婆抚养。为了补贴家用,赵青借着父亲在电影界的名气陆续客串一些儿童角色,用薪资维持生计。[15]抗战胜利后,父亲赵丹得以逃出,父女因此重聚。[13]后来赵青随父亲观看俄罗斯芭蕾舞团演出的《天鹅湖》,萌生了练舞的念头,赵丹遂让赵青向俄罗斯舞蹈家玛葛兰姆学习芭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