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县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辖县级市,由新乡市代管。位于河南省西北部,西与山西省陵川县交界,北同林州市及山西省壶关县相接,东靠卫辉市,南临获嘉县,东南与新乡市毗连,西南与修武县相邻,总面积2007平方千米。截至2025年2月,辉县市人口93万,辖22个乡镇(街道),540个行政村(含7个移民村)。[4] 辉县市地处豫晋两省之交,西与山西省陵川县交界,地势由西北而东南呈阶梯形下降,有深中山区、深低山区、丘陵区、盆地、山前倾斜平原、平原和洼地,最低洼地海拔72米。属海河流域卫河水系,主要河流有淇河、百泉河、刘店干河、黄水河、石门河、峪河、纸坊沟河。[6]夏为冀州之域,商属畿[jī]内地,周初属鄘[yōng],后为共国,春秋属卫国,战国归晋,后属魏,西汉置共县,隋设共城县,唐立共州,唐贞佑三年,改称辉州,明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始称辉县。[3]1952年平原省撤销,改属河南省新乡专区。1969年改属新乡地区,1986年属新乡市。1988年10月撤县建市,称辉县市,河南省管辖,新乡市代管。[7] 2022年,辉县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9180元,比上年增长11.4%。[15]2024年辉县市地区生产总值完成361亿元;三产结构比为11.7:40.7:47.6;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5.3%,全年保持2位数增长;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5%,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6.9%,高于新乡市平均增速;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02亿元,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稳中有进、进中向好、好中提质的良好态势。[10]辉县工业发展基础较好,现有各级各类企业3591家,其中工业1214家,涉及行业门类34个,现有电力装机容量329万千瓦,年产原煤510万吨,纺织产能超过130万锭,年装备制造生产能力200万吨。辉县农业竞争优势明显。平原地区素有“豫北粮仓”之称,是国家优质小麦生产基地,是全国食品工业强县、小麦良种繁育基地。[4]辉县市的交通便利,有京广铁路、107国道、309国道、310国道、311国道、312国道、S238省道等多条交通干线贯穿全境。[16] 辉县市1988年撤县建市, 是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全国文化先进县、中国书法之乡、中华诗词之乡、共工故里,新乡南太行旅游度假区规划面积1188平方公里,辉县境内1080平方公里。现有A级景区9家,其中5A级2家(八里沟、宝泉),4A级4家(万仙山、轿顶山、关山、五龙山),3A级3家(百泉、秋沟、齐王寨);[17][4]辉县市是全国三大药市之一中药材多达1017种,素有“天然药库”之称。拥有百泉、九势等一批优势医药企业。[18]20世纪6、70年代一部“辉县人民干得好”享誉全国,九十年代又演绎了“十八罗汉闹中原”的华彩乐章。先后涌现出全国、全省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100人,全国道德模范2人,是新乡英模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19] 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