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间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县级市,由沧州市代管。位于沧州市西部,西与肃宁、高阳相接,东与沧州相望,北与任丘市、大城县相连,南与献县相邻。[12]地处北纬38°19′—38°39′, 东经115°55′—116°37′之间。截至2024年7月,河间市总面积1322.45平方公里,辖11个镇、7个乡、2个街道办事处、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76个居委会、563个行政村,常住人口79.5万人。[1]市人民政府驻河间市曙光中路59号。[3][13] 河间市位于河北省中南部的冀中平原腹地,地质构造为冀中坳陷中部。随着历史变迁,逐渐形成低平原地貌。[14]属温带季风气候。[2]战国时赵国曾在此建赵都军城,以后设郡建州置府,几经更迭。1990年10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3][15]河间古称瀛州,为《诗经》和西河大鼓的发源地,素有“京南第一府”的美誉。[16]河间市拥有29个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光明戏院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河间市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43项,其中河间歌诗、皮影、西河大鼓3项为国家级。[1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