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辖县级市,地处海南省西南部,北部湾东岸、昌化江下游。介于东经108°36′46″~109°07′19″,北纬18°43′08″~19°18′43″之间,[1]陆地面积2252平方公里,海域面积1833平方公里。[1][16][17]有汉、黎、苗、侗、畲族等18个民族。[16]截至2025年7月,东方市下辖8个镇、2个乡、1个经济区,195个村(居)委会,政府驻地东府路,全市常住人口46.18万人。[3][1] 东方市地势东高西低,由东南向西北倾斜,依次形成山地、谷地、丘陵、台地、平原、海积阶地、沙滩等7种地貌。[17]属热带季风海洋性气候。[18]东方市历史悠久,所处的行政区划始于西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始设九龙县,隋朝改称感恩县。[1]后经历多次合并分散,于1997年撤县设市。[1] 东方市是海南少数几个一二三产业布局比较均衡的市县之一,[19]其农业发达,农业增加值增速连续4年排名海南省前两名。[20][19]先后获评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支撑体系建设试点县、[21]第二批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典型单位、[22]全国双拥模范城(县)、[23]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24]并且已初步形成了以油气加工为主导,具有一定规模和基础的工业聚集区。[25]此外,东方市还具备良好的旅游资源条件,海湾海港众多,拥有海岸、沙滩、港湾等多种景观。[20]2024年,东方市地区生产总值271.70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2023年增长4.5%。[6] 东方市是海南西 南部中心城市、琼西南重要的交通枢纽和工业中心,为港产城融合发展示范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西部陆海新通道重要节点。水陆交通发达,有港口和机场,是海南省唯一有高铁、高速公路穿过市区的西部县市,[19]基本建成以高速公路、国省道为干线、联通城乡的公路网络体系。[25]东方市民俗文化丰富,是海南黎族苗族文化发源地之一,素有“感恩福地、花梨之乡”的称号。[26] 名称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