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份,上海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一名研究生黄洋遭同寝室的人投毒后,医治无效死亡,投毒药品为剧毒化学品N-二甲基亚硝胺,犯罪嫌疑人正是黄洋的舍友林森浩。2014年2月18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被告人林森浩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林森浩提起上诉,2015年1月8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原判;2015年12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林森浩的死刑判决,并下发了核准林森浩死刑的裁定书;2015年12月11日,林森浩被正式执行死刑。[2][1][3] 该案二审后,社会上再一次引发了关于死刑存废的争论;[4]2013年5月,教育局发布通知,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中的毒害品的管理。[5]
案件背景
林森浩1986年出生于广东汕头,黄洋1985年出生于四川自贡。两人均为上海复旦大学医学院2010级硕士研究生,同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