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曲剧,曾称“高台曲”“曲子戏”,是在河南曲子和踩高跷的基础上,于20世纪20年代前后正式发展形成的一种传统戏剧,是河南第二大剧种,主要流行于河南省及河北、安徽、湖北、山西、陕西、甘肃、江苏等省的部分地区。[1]
清光绪年间(1875年至1908年),王凤桐将流行于南阳、洛阳两地的鼓子曲融合,并结合民间歌舞“踩高跷”,创制了“高跷曲子”。[3]1926 年四月初七,临汝县(今汝州市)的朱万明因天气原因脱去高跷登台表演,引起巨大轰动,踩高跷的表演方式因不利于表演而被淘汰,“高跷曲子”逐渐变为“高台曲子”。“高台曲子”,也就是当时的汝州曲子戏。[4][5]汝州曲子戏经过长期的发展,于1950年被命名为“河南曲剧”。[6]曲剧的发展道路曲折,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随着战争的到来,曲剧因戎而播,迎来了发展的高峰。[7]抗战结束后,当时的河南省政府以曲剧是“淫腔浪调,有伤风化”为由在全省禁演曲子戏, 艺人纷纷被迫改行。几个月后,禁令被取消,各大曲剧团成立,曲剧再次迎来发展。[8]1966文化大革命的到来,曲剧再次遭到全面禁止。与此同时,样板戏成为了当时人民的主要娱乐项目,河南曲剧的发展受到沉重打击。改革开放后,曲剧缓慢发展。[9]1956年,河南省首届戏曲观摩演出大会开幕,河南全省有二十五个曲剧职业团体,成为河南第二大剧种。1982年全省专业曲剧团增加至43个,其影响力逐渐壮大,河南曲剧专业及业余的团队数量和影响力,在全国300多个剧种中位居第八。[10][11]曲剧来源于民间生活小戏,大多采用本嗓来演唱,其表演具有质朴、自然、婉转、柔美,悠扬缠绵,抒情性强,生活气息浓郁的特点。[12]河南曲剧音调优美,属于曲牌体,曲牌有150多支,根据剧情需要,一个唱调可以通过特殊的表现技巧形成具有不同情绪的唱法,这是曲剧演唱艺术的最大特点,其他剧种中极为罕见。[13][14]曲剧的主奏乐器是曲胡、三弦、琵琶、筝等。[15]曲剧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建立起完整的生、旦、净、丑行当,以旦行为曲剧各行当之首。[12]其代表人物有张新芳、胡希华、马琪、海连池等,[16]其代表剧目有《陈三两爬堂》《卷席筒》《寇准背靴》《三子争父》《屠夫状元》《花庭会》《柜中缘》《风雪配》《白玉簪》《阎家滩》《货郎翻箱》《祭塔》《李豁子离婚》《下乡》《赶脚》《游乡》等。[17][18][19] 2006年5月20日,河南曲剧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 2016年“汝州曲剧”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四批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21]
历史沿革
萌芽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