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仓

源于商品期货交易的术语
平仓(closed position[1]、offset、close-out[2])又称为平仓头寸[2]或平头寸[3],是指期货交易者卖出或者买入与其所持期货合约的品种、数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方向相反的期货合约,了结期货交易的行为。[4]
平仓分为对冲平仓和交割平仓。对冲平仓是指在同一个交易所内,通过买入或卖出相同交割月份的期货合约,来了结先前所卖出或买进的合约。交割平仓是指对到期前尚未对冲平仓的合约通过交收实物来了结。[4]广州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的平仓顺序遵循先开先平原则,即同时持有历史仓和今仓的时候,默认优先平历史仓。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海国际能源中心可以自主选择平仓顺序。[6]
平仓是核心的交易环节,任何一笔交易只要开仓[a]后就必然存在平仓;平仓的水平能反映交易者能力,高水平的平仓能实现利益相对最大化,将浮动盈利转为实际盈利或者使交易者在最合理的位置截断亏损;平仓的结果往往对后续交易中交易者的判断产生影响。[8]

概念解释

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