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

买卖期货合约的场所
期货交易所是专门进行标准化期货合约买卖的场所,它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期货交易所是一种具有高度系统性和严密性、高度组织化和规范化的交易服务组织,它本身不参与交易活动,不参与期货价格的形成,也不拥有合约标的商品,只为期货交易提供设施和服务。[1]
目前,全世界约有50余家期货交易所,其中大部分分布在美国和欧洲。我国目前有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4家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的大豆期货交易量已经仅次于美国芝加哥期货交易所(CBOT),位居世界第二,上海期货交易所的铜、郑州商品交易所的小麦期货合约的交易也十分活跃,是我国期货市场上交易的主力品种。根据我国《期货交易暂行管理条例》的规定,期货交易所不以营利为目的,按照其章程的规定实行自律管理。期货交易所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期货交易所的负责人由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任免。期货交易所会员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社团法人、公司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1]
期货市场最早萌芽于欧洲。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就出现过中央交易场所、大宗易货交易,以及带有期货贸易性质的交易活动。最初的期货交易是从现货远期交易发展而来。第一家现代意义的期货交易所1848年成立于美国芝加哥,该所在1865年确立了标准合约的模式。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现代期货交易所应运而生。我国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四家期货交易所,其上市期货品种的价格变化对国内外相关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

历史沿革

期货市场最早萌芽于欧洲。早在古希腊和古罗马时期,就出现过中央交易场所、大宗易货交易,以及带有期货贸易性质的交易活动。最初的期货交易是从现货远期交易发展而来。第一家现代意义的期货交易所1848年成立于美国芝加哥,该所在1865年确立了标准合约的模式。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现代期货交易所应运而生。我国有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四家期货交易所,其上市期货品种的价格变化对国内外相关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