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下辖县级市,由长春市代管。[12]榆树市总面积为4712平方千米,辖1个省级开发区(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9个乡、15个镇、4个街道,[5][2]市政府驻长春市榆树市府前路。[11]截至2024年末,榆树市总人口达1172990人。[6]其位于吉林省中北部、松辽平原腹地,处于长春、吉林、哈尔滨三大城市构成的三角区域中心。[12] 榆树市属冲洪积湖积台地平原区。境内无崇山峻岭,地势较平坦,微有波状起伏。地势东南高,西北低,东南向西北倾斜。1913年3月改称榆树县,隶于吉林省滨江道。1947年11月撤销榆南县,黑林、秀水、大坡复归榆树县。1948年6月22日,撤销吉北专署,榆树为吉林省直辖县。1990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榆树县改为榆树市(县级市、省辖),由长春市代管。[13] 榆树市曾于2016年被评为全国首批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