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纪兰

全国劳动模范、共和国勋章获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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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纪兰(1929年12月29日至2020年6月28日),山西省平顺人,全国优秀党员,“共和国勋章”获得者,第一至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改革先锋”称号获得者,曾任山西省平顺县西沟乡西沟村党总支副书记、山西省妇联主任,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1][4]
1946年10月,申纪兰参加革命工作,195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5]1951年,担任西沟村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副社长,[3]1953年4月,申纪兰当选为全国妇联第二届执委会委员,并出席了第二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1]1973年至1983年,申纪兰担任山西省妇联主任,[6]任职期满后,申纪兰回到了西沟,担任西沟村党总支副书记。[7]1984年至2017年,担任长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1954年至2018年,连续当选第一届至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8]2020年6月28日,申纪兰于山西长治逝世。[1]
申纪兰一直致力于为农民说话,为农民办事。1951年,申纪兰提出“男女同工同酬”,“男女干一样的活,应记一样的工分”,并在1954年9月,被正式写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改革开放以来,申纪兰带领西沟村完善了农村经营体制,探索出山区发展之路,使西沟村在改革开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征程上,走在了山西全省和全国前列。[9][3]此外,2007年,申纪兰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敬业奉献模范称号,2018年12月18日,被党中央、国务院授予“改革先锋”称号,[1]2019年9月17日,被授予“共和国勋章”,9月25日,被评选为“最美奋斗者”。[10]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