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府

清康熙年间的行政区划
台湾府,位于东南沿海的宝岛台湾,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设,隶属于福建省布政使司,距省城福州府五百四十里,又水程一十一更。四面皆海。东西距除澎湖及水程四更外,广一百里;南北距二千八百四十五里。东至大山番界五十里,西至澎湖岛五十里,南至沙马矶头海五百三十里,北至鸡宠城海二千三百五十里,自府治至京师七千余里。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改置台湾省。

历史沿革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清政府台湾岛   纳入版图后于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设立台湾府,隶属于福建省布政使司。
清光绪十一年(1885年10月),升台湾府为台湾省。台湾建省之后下设台北府、台湾府、台南府三府(此时的"台湾府"范围约是现今的台湾中部地区),台湾建省后加强了宝岛台湾同祖国大陆的联系,巩固了祖国的东南海防。

地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