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乐市,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北省县级市,由石家庄市代管,位于河北省西南部。地处东经114°30′—114°55′,北纬38°16′—38°30′,总面积525平方公里。[2][10][5]截至2024年8月,新乐市辖3个乡,8个镇,1个街道办事处。[4]截至2024年末,新乐市常住人口为481256人。[6]市政府驻新乐市长寿路67号 。[1][11][3] 新乐市地处太行山东麓,属山前倾斜平原,地势西高东低、南高北低。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新乐自古有“羲皇圣里”之称,春秋时,属鲜虞国,汉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年),置新乐市。1992年11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新乐市(县级)。[3]新乐市有文物保护单位6处,伏羲台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2][13]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74项,太昊伏羲祭典(新乐伏羲祭典)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4]新乐历史悠久,境内有伏羲文化城、龙师殿、文庙、清真寺、华胥庙、人祖庙等景观。[15] 新乐市为全国“粮食生产基地县”、“农业综合开发县”,河北西瓜之乡、花生之乡、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7][3][16]“新乐西瓜”“新乐花生”被评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024年,新乐市地区生产总 值完成208.1亿元,同比增长5.8%。[17]该市拥有华北最大花生米交易市场——“新乐花生米市场”。新乐自古为“九省通衢、三辅重地”,京广铁路、京石高铁、京港澳高速、新元高速纵穿南北,形成了省会“半小时经济圈”、京保雄“一小时通勤圈”。[18][1][7][12] 名称
隋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置新乐县,属定州,取新乐故城为名也。新乐者,汉成帝时中山孝王母冯昭仪随王就国,王为建宫于乐里,在西乡,呼为西乐城。时入语讹,呼‘西’为‘新’,故为新乐。[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