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子文(1894年12月4日[2]-1971年4月26日),籍贯广东文昌(今属海南省),[3][4]生于上海,[a][1]民国时期政治家、外交家、金融家,[6]北宋三朝宰相韩琦第二十九代孙宋嘉澍(原名韩教准)之子,宋庆龄大弟,[7][8]曾任广东革命政府财政厅厅长、国民政府财政部部长、行政院院长、中央银行总裁、外交部部长、军事委员会常委委员、国民政府常务委员等职。[9][10] 清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八(1894年12月4日),宋子文生于上海同仁医院,英文名保罗(Paul)。[11][12]他从小受到良好的家庭教育,早年毕业于上海圣约翰大学,[13][1][10]1912年,他赴美入哈佛大学攻读经济,1915年获经济学硕士学位。随后他进入哥伦比亚大学读书,1917年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14]同年回到中国,任汉冶萍公司驻上海总办事处秘书、联华商业银行总经理,并在大洲实业公司等任职;[8]1923年任孙中山英文秘书,4月被委派为中央银行筹备员,不久出任中央银行副行长、两广盐务稽核所经理;1924年4月任中华民国军政府陆海军大本营财政委员会委员,8月任中央银行行长,孙中山遗嘱签证人之一;1926年1月当选为国民党“二大”中央执行委员;1928年后,历任南京国民政府财政部长、中央银行总裁、行政院副院长、全国经济委员会主席等职;抗战时期任保卫中国同盟会会长、外交部长、代理行政院长、驻美国特使等职;[1][9]1947年任广东省政府主席兼广州行辕主任。1949年1月去香港,同年6月移居美国。[15]1971年4月26日,宋子文在旧金山逝世。[1][16] 宋子文代表的宋氏家族与蒋介石的蒋家、孔祥熙的孔家和陈果夫的陈家合称为民国“四大家族”,[17]宋子文主政广东期间改革财政以解决社会经济困难,主管国民党财政期间整顿金融和关税,废除厘金制度和推行法币政策,1928—1930年间通过谈判从帝国主义手中收回中国的关税主权,使中国有权确定关税税率和监督税收;[18][10][19]外交上作为“驻美代表”和外交部长为中国积极争取权益,推动促进联合国的建立和促成中国成为联合国五大常任理事国之一,推动美国在战时向中国援助物质和款项,并促进中美两国的战时军事合作,对近代中国的经济和外交作出重要的贡献。[20]但胡适认为宋子文在驻美期间假公济私,[21]之后担任财政部长期间未能采取有效的经济措施,致使上海等地的金融秩序混乱,给国民经济造成困扰。[22][23]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