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章书院非法拘禁案

2017年发生在南昌市豫章书院的案件
豫章书院非法拘禁案是指南昌市青山湖区豫章书院涉嫌非法拘禁学生的案件。该案于2020年4月29日、7月3日在青山湖区法院两度公开审理,7月7日一审判决结果宣布:被告人吴军豹等五人构成非法拘禁罪,其中四人被判刑,一人免于刑事处罚,三名原告人所提请的附带民事诉讼悉数驳回[1]
2020年12月30日,南昌市中级法院二审作出刑事附带民事裁定,原告、被告都不服裁决,原判事实不清,发回青山湖区法院重新审判[1]
2021年2月,江西高院指定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异地管辖此案。[2]2023年3月31日,该案在江西萍乡安源区法院开庭重审,案件未当庭宣判[3]。4月28日,该案在安源区法院第二次开庭,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吴军豹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禁止从事教育相关职业五年,判任伟强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禁止从事教育相关职业五年;张顺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禁止从事教育相关职业三年;屈文宽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禁止从事教育相关职业三年;陈宾免予刑事处罚[4]

案件背景

豫章书院全称为豫章书院修身教育专修学校,由吴军豹、任伟强等人共同出资,2013年5月16日,报批在南昌市青山湖区开办,2014年1月7日经批准增挂“青山湖区阳光学校”校牌,承担青少年的教育和行为矫正,其号称能通过国学改造患网瘾类的叛逆孩子[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