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学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
伦理学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本科专业,属于哲学类专业,一般修业年限为四年,授予哲学学士学位。[1]
伦理学专业通过教授学生掌握马克思主义哲学伦理学基本原理中外伦理学基础理论等系统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使学生具备较强的理论思维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及语言文字表达的能力,成为品学兼优、德才兼备,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需要,具有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基础和文史哲素养的面向新世纪的伦理学专业人才和普适性人才[1]。毕业后学生可选择在高校做教师或科研单位做研究等。[2]

专业发展

伦理学专业建立于50年代后期,1986年,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本科专业设置并开始招生。[2]
1998年,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将伦理学与哲学两个专业调整为哲学一个专业。[3] 2012年,在教育部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中,伦理学作为特设专业,学科代码为010104T。[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