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是中国普通高等学校的一个本科专业,学科门类属于工学,专业类别为核工程类,修业年限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2]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国民经济和核工业发展需要,能在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及相近专业领域从事科研、设计、生产、应用和管理等工作的专门技术型人才。培养的人才应具有良好的数理基础、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熟练的专业技能,适应本专业各个方向发展的基本需要、同时具有较好的人文社科和 管理知识、良好的道德素质,能够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事业做出贡献。毕业后可从事核材料开发、核电开发、核燃料加工等工作。[3] 专业发展
1959年衡阳矿冶工程学院放射性化学分析专业是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专业前身,2006年获教育部批准建立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专业,是我国首批开设本专业的院校之一。目前国内有哈尔滨工程大学、东华理工大学、南华大学、成都理工大学等院校开设本专业。[1][4] 培养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