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kuī)又叫李克[2][3][4][5](约公元前455年-公元前395年[6]),战国时期政治改革家,曾任魏文侯[a]相,[7]主持变法,编有《法经》等著作。[8][1] 李悝早年拜于子夏[b]门下学习儒家思想。[7][9]后来主张法治,成为战国初期法家的代表人物。[1]李悝先是在魏、秦边界的上地郡担任郡守,常年与秦军作战;[10]魏文侯灭了中山国之后,经翟璜举荐出任中山相治理中山;[11]后来担任魏文侯时期的魏国宰相主持变法。[7][8][1] 李悝所主持的魏国变法,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变法,为封建制代替奴隶制开辟了道路。[12]李悝在政治上主张废止世袭贵族特权,选贤任能,赏罚严明;在经济上主要实行尽地力、平籴法,极大地促进了魏国农业生产的发展,使魏国通过变法成为了战国初期最先强大起来的诸侯国。他收集各国法规编撰而成《法经》,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护变法,固定封建法权。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系统的成文法典[13][14]。李悝所著作的《李子》三十二篇,被列为法家之首。[1] 人物生平
出身求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