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区,誉称为“小泉城”,[11]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济南市市辖区,[2]位于山东省中部,济南市区东部,泰山东北,黄河南岸,介于北纬36°25′~37°09′,东经117°10′~117°35′之间,[3]土地总面积1719平方公里。[3]区内有汉族、满族、藏族、回族等36个民族。截至2023年末,章丘区常住人口110.1万人。[8] 章丘区地形以山地、平原、丘陵为主,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雨热同季。[2]9000多年以前就有先民在此繁衍生息,隋朝时期,开皇十六年(596年),改高唐县为章丘县,取县北山章丘为名。1992年8月,撤章丘县设章丘市(县级),2016年撤章丘市改章丘区,隶属济南市。[12]截至2022年末,章丘区辖17个街道、1个镇,共890个行政村,区人民政府驻开先大道287号龙泉大厦。[3][4] 章丘区交通便利,四通八达,地处中国环渤海经济圈核心区域,有济南空港、济南轨道交通8号线、济青高铁、济青铁路、济莱高铁和密集的公路运输。[13]旅游资源丰富,有国家AAAA级景区4个,国家AAA级景区5个,国家AA级景区4个。[14]历史文化深厚,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国家历史文化名村2处。[15] 章丘区以第二产业为经济支柱,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特色产业有高端设备制造业、品牌农业、特色旅游服务业。2024年,章丘区地区生产总值1301.3亿元,比上年增长6.0%。三次产业构成比例为7.87:47.57:44.56。[7]2015年,章丘被评为“国家卫生城市”。2019年,章丘被评为“全国健康促进区”。[16]
名称来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