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教授是高校教师岗正高级职称中的一个等级。高校教师的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正教授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分别对应一至四级专业技术岗位;副高级教师岗位为一级~三级副教授岗位,分别对应五级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各个岗位之间,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存在岗位比例要求。各高校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国总体控制目标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如下表。[2]
四级教授需要参加高校组织的直接竞聘或申请竞聘,通过后才会被聘任三级教授,聘期一般为五年。聘期期满后,三级教授需要参加聘期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不合格者,予以低聘或解聘。[1]
岗位信息
|
正高级 | 一级教授 | 专业技术岗位一级 | 学术界泰斗[3] |
二级教授 | 专业技术岗位二级 | 二级:三级:四级 = 1:3:6[2] |
三级教授 | 专业技术岗位三级 |
四级教授 | 专业技术岗位四级 |
副高级 | 一级副教授 | 专业技术岗位五级 | 五级:六级:七级 = 2:4:4 |
二级副教授 | 专业技术岗位六级 |
三级副教授 | 专业技术岗位七级 |
中级 | 一级讲师 | 专业技术岗位八级 | 八级:九级:十级 = 3:4:3 |
二级讲师 | 专业技术岗位九级 |
三级讲师 | 专业技术岗位十级 |
初级(助理级) | 一级助教 | 专业技术岗位十一级 | 十一级:十二级 = 5:5 |
二级助教 | 专业技术岗位十二级 |
以上信息的参考资料来自[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