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女民警被奸杀案

2010年浙江苍南奸杀女警案
苍南女民警被奸杀案是2010年发生在浙江苍南县的一起恶性刑事案件[1]
2010年10月7日,苍南县女民警汪某某驾驶一辆新购置未上牌的白色宝马X1越野车出门接女儿,在苍南县灵溪镇老参茸市场停车场上车时被3名犯罪嫌疑人挟持后带走奸杀。次日凌晨,汪某某家人因其一夜未归报警。2010年10月9日凌晨零点左右,警方在福建省政和县境内截获了该案的失踪车辆,并先后抓获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三名歹徒。2011年5月5日上午,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此案,施正赞、叶长锋、吴正查均被判处死刑。[1]2012年6月22日下午,三人被执行死刑。[2]

案件详情

人物背景

汪某某,女,37岁,苍南县灵溪镇人,本案受害人。汪某某从政法大学毕业后就职于苍南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业务能力出众,在同事眼中,她不仅是一名出色的警察,还是一个样貌出众、家庭圆满的幸福女人,因此被称为苍南县公安局的“最美警花”。[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