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继欢(1961年-2017年4月19日),香港知名悍匪,绰号大贼,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人,只有小学三年级学历,[1]17岁时来到香港。自1984年开始,叶继欢连续犯案,成为20世纪香港最著名的“贼王”之一。[2] 1984年10月,叶继欢首次犯案,被判入狱16年。服刑5年后,叶继欢于1989年8月越狱。1991年,叶继欢又出现在观塘区物华街,是第一位在香港手持AK47打劫的悍匪。1996年,叶继欢中弹被擒,随后被香港法庭判处监禁36年3个月,在赤柱监狱服刑。[2]。 2017年4月19日,叶继欢因病去世,终年56岁。[2]
人物背景
1961年,叶继欢出生于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梅陇镇孔子门的一个穷苦家庭。家中除他之外,还有5个兄弟姐妹。叶继欢排行老三。父母对3个儿子懒于管教,动辄打骂。家庭现实造就了叶继欢情感淡漠,在家长期一言不发。一到可以打工赚钱的年纪,他便外出混社会,发现用暴力解决问题效果立竿见影。1978年,为了赚更多的钱,叶继欢拉上兄长叶继钰来到香港。[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