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和(约743—约773年),字子同,初名龟龄,唐代诗人,号玄真子、烟波钓徒,婺州金华(今中国浙江金华)人[1][2][3]。
张志和从幼受到其父道学文化熏陶,唐肃宗年间,张志和到京城“游太学”,取得国子学士资格。张志和三岁就能读书,六岁做文章,十六岁明经及第。因其才华出众,唐肃宗李亨为其赐名“志和”。张志和被先后任命为待诏翰林、左金吾录事参军,后被贬为南浦尉官[3][2]。遭受打击后,张志和无意仕进,弃官隐居赤山镇。后来借家亲亡故之由,张志和以奔丧为由请求辞官返金华,唐肃宗曾赐给他奴、婢各一,称"渔童"和"樵青",后朝廷屡诏不起,泛舟于江湖。张志和晚年隐居于会稽(今浙江绍兴)。唐大历九年(774年),张志和应时湖州刺史颜真卿的邀请,前往湖州拜会颜真卿,同年冬十二月,和颜真卿等东游平望驿时,不慎在平望莺脰湖落水身亡[2][3]。 张志和的著作有《玄真子》十二卷三万字,《大易》十五卷,有《渔夫词》五首、诗七首传世[4],2023年仅存《玄真子》上、中、下3卷,而流传与世的诗词也仅9首[2]。
人物生平
少年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