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加爵(1981年5月4日-2004年6月1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宾阳县宾州镇马二村人,身份证号为452123198105045232,身高1.71米左右,体型为中等,是2004年云南大学“2·23”特大杀人案凶手。[1]马加爵初中就读于宾州一中,高中就读于广西的重点高中之一宾阳中学,[2][3]还曾获得过一次全国物理竞赛二等奖。[4]2000年,马加爵以697分的高分考入云南大学,成为云南大学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0级学生。[2][5] 2004年2月13日晚至2月15日晚,马加爵在其宿舍——云南大学鼎鑫学生公寓6幢317室,连续三天用铁锤击打头部的方式杀死同学唐学李、邵瑞杰、杨开红和龚博四人,并将四具尸体分别藏匿于317室的衣柜内。作案后,马加爵先后逃至广州、三亚。[6]2004年3月1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悬赏20万元缉拿马加爵。3月15日晚,根据群众的举报线索,警方在三亚市将马加爵抓获。[7]4月24日,马加爵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8]马加爵未提出上诉,于6月17日被执行枪决。[9][10] 该案由于案发地点为高校校园的寝室,作案者是出身贫寒、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在校大学生,与四名被害人均为同学,且杀人手段极其残忍,从而吸引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并在媒体上引发了广泛讨论。[11]
人物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