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察冲锋队

于1927年成立的行动部
香港警察冲锋队(英文:Emergency Unit,缩写:EU)于1927年成立,隶属于香港警务处行动处行动部警察总区行动部,为准军事部队,主要责任为执行机动性巡逻、处理突发事件(包括灾难支援)、对999紧急召唤作出迅速警察力量回应、支援军装巡逻小队,赶抵增派军装警务人员到场及提供第一线的协助、设置紧急路障、执行反罪恶巡逻、押运贵重物品、协助入境事务处及惩教署押解犯人及维持内部保安等。[1]

组织

冲锋队于5个陆上总区均设有总部,管理辖下4支分3更轮值编制的巡逻小队。每支巡逻小队有约70名人员,连同12辆巡逻专用警察车辆。此外,冲锋队辖下设有乡村巡逻队、中央解犯组(英文:Centralized Illegal Immigrant Escort Unit)、切割战术队(Cutting Tactics Team)、警察流动摄录队(Force Mobile Video Cadre)及摄录队(Video Team)等队伍。

中央解犯组

中央解犯组于1997年成立,由西九龙总区冲锋队一名督察出任主管,由一名警署警长出任副主管,领导28名人员;其主要责任为押解由各警区单位所拘捕的非法入境者及逾期居留者分别前赴上水新屋岭扣留中心及青山湾入境事务中心,及押解由青山湾入境事务中心转解予惩教署服刑完毕的非法入境者前赴新屋岭扣留中心接受遣返程序等等。中央解犯组需要掌握时间,预先计划路线,同时评估交通及天气等情况,务求于羁留时限届满前,以最迅速的时间安全地将犯人移交至入境事务处;与此同时,负责点算及核对有关文件,以及保障犯人财物。中央解犯组在大型行动中,亦会提供押解服务。例如警区于行动中拘捕了大量的疑犯,而需要尽快将之押送至法庭时,中央解犯组就会需要出动协助。